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三江侗族自治县侗族百家宴保护条例》,由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近年来,三江县充分挖掘“百家宴”等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民俗旅游,成效显著。该县林溪镇冠洞村冠小屯距县城26公里,全屯聚居着138户近600名侗族同胞,民居以木质吊脚楼为主,民风淳朴,村容整洁,全屯群众均从事旅游业,有农家旅馆10家,先后荣获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广西壮族自治区巾帼示范村等殊荣。冠小屯巧借“百家宴”平台,向中外游客展示侗族饮食文化、侗族服饰、侗族纺织以及拦路迎宾、芦笙踩堂、侗族大歌、敬酒歌、祝酒歌、多耶舞等侗族歌舞文化习俗,每年接待游客近100万人次,已成为当地原生态民俗游的重要风情节点和闪亮品牌。
如今,三江县在县城建成了月也大侗寨景区,常态性举办“坐客·三江”百家宴,以迎宾对歌、侗味品尝、非遗体验、芦笙踩堂、抬官人、高山流水等独具特色的活动,全方位展示侗族特色文化,吸引大批游客前来体验。